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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妇幼保健院产诊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1-08-06  作者: 浏览次数:1270

根据工作需要六安市妇幼保健院拟对产前诊断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LSFB-G202001

三、项目预算:9万元

四、项目工程概况说明

1.原室内墙体隔断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

2.原吊顶拆除,安装硅钙板顶,面积约133.2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3.室内隔断墙体轻钢龙骨石膏板双面隔墙、面积约156平米

(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4.过道双开钛合金玻璃门1樘

5.透视窗含套线5个                             

6.传递窗含套线3个

7.LED平板灯20套

8.套装门免漆13樘                                      9.其他:水电路改造(国标2.5铜单线),数量150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开关插座面板若干(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10.墙面处理乳胶漆.

11.主要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强制环保产品。(投标产品需为市场可售的知名品牌),产品质保期:1年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的注册装璜(或相应)公司、不接收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非装潢类公司不予采纳投标。

2.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工程装潢安装的经营范围;法人的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投标转让分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前在本单位施工工程评分差不予投标和施工。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上述项目实施能力。

6.投标人应提供公司社保参保资料。

六、投标标书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2.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七、评审办法

1.本次评标采取单轮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2.为保证工程质量,维护招投标公平合理性,本次招投标采取合理最低价评审办法(投标公司的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报价平均价的85%)。

八、附加条款

1.为保证工程质量,主要装潢材料中标方于招标方应共同协商采购,具体办法为:(1)由投标方推荐品牌。(2)采购的材料需提供合法的产品合格证、环保合格证及相关技术参数,中标方提供的样品需取得招标方认可,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中标合同。

2.如发现实际施工中中标方所用材料于提供的样品不符或达不到样品的质量标准,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9.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需经审计部门审计,工程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中标方预付10%质保金,招标方付全额工程款。无工程质量问题10%质保金一年后返还中标方。备注:投标人若要看现场或咨询,请在本公示发布2021/8/7日下午15:00-17:00时与联系人联系。(附响应文件及工程设计图一份)。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10.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8月11日17时

联系人:孙中      联系电话:18063084425

联系地址: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单位: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附件.doc

                                                                                          2021年8月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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