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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妇幼保健院窗帘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6-21  作者: 浏览次数:1345

    根据工作需要,六安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所需的窗帘的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妇幼保健院窗帘购置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LSFB-C201801

    三、项目预算:五万元

    四、项目内容

    1、窗帘布总面积为860㎡

    2、技术要求

    面料技术参数及性能展示一览表:

    2.1、材质:竹节棉、麻、丝,克重量330g/㎡;遮光率30%-40%;经向和纬向承受25磅的拉伸强度;光照色牢度4级,保证产品不褪色;干湿磨擦色牢度标准:AATCC8,干/湿摩擦至少3级。
    2.2、防水、防静电、防霉、防尘和抗菌功能,耐化学性,防紫外线,可水洗可干洗,无味无挥发且隔热,达到国家相关(略),挺括抗皱。
    2.3、阻燃性能:LOI≥1.2,达到国家阻燃标准布帘氧指数≥32、续燃时间≤5秒、阴燃时间≤5秒、平均损毁长度≤150mm、烟密度小于等于15。

    3.窗帘轨道及辅件技术参数:

    采用优质铝合金轨道,耐久性优越,颜色为白色;滑轮采用原生树脂,使用消音滑轮,滑轮安全负荷1.5KG/个,滑轮破坏负荷26KG/个;轨盖采用原生树脂。轨道材质为铝合金表面电泳象牙烤漆处理,永不生锈,外观尺寸20mmX25mm,壁厚≥1.8mm,保证4米内部无弯曲,滑轮为采用POM耐磨工程塑料,保证使用寿命达5年以上。

    五、质量标准

    1.投标产品应是生产厂家投入到市场定型产品,要求性能稳定、质量优良,经过国家检测,符合国家质量规范要求和行业技术标准。

    2.投标产品应为全新、未使用的正品。

    3. 主要投标产品(窗帘布料)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强制环保产品。

    4.产品质保期:1年。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的注册装璜(或相应)公司,不接收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 
    2、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窗帘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法人的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上述项目实施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市政设施等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七、投标标书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2)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4)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5)提供窗帘品牌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备注:必须按上述规定提供全部相应资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请提供绿色和蓝色两种布样实物)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6日。

    九、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联系人:孙中      联系电话:18063084425

    联系地址: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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