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上午,六安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一台“胎儿母亲监护仪”,采购方式为分散采购。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中标单位为“安徽锦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当天下午在院内网挂网公示。4月26日,“合肥市昌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认为中标产品参数不符合重要参数“探头防水等级:IPX8”,经协调、沟通,“安徽锦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顺延中标单位为“合肥市昌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4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