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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妇幼保健院3至6楼公共卫生间改造招标公告

时间:2019-05-29  作者: 浏览次数:15271

根据工作需要,六安市妇幼保健院拟对36楼公共卫生间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妇幼保健院36楼公共卫生间改造

二、项目编号:LSFB-Z201902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

四、项目内容

详见附表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的注册装璜(或相应)公司,不接收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 

2、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工程装潢安装的经营范围;法人的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上述项目实施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市政设施等相关内容; 

6、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七、投标标书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2、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4、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八、评审办法及相关事项具体说明

1、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由本院组织评委评审,并聘请相关专家参加(专家评审费5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最接近总报价平均值的投标公司为最终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施工前需向甲方(六安市妇幼保健院)提供产品的具体样品,若施工中提供的产品与样品质量不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前投标方需安排相关人员与甲方具体工程负责人联系,了解工程相关具体事宜。由甲方告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具体施工中不再做详细说明。

4、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投标人请于本公示发布五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节假日除外),商定勘察时间,明确工程施工要求。据此自行设计工程样图及工程清单。

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联系人:孙中      联系电话:18063084425

联系地址: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2019529

附表:六安市妇幼保健院卫生间改造项目施工明细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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